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已修改主要农作物常规种的大田用种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核发条件由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具体规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