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第九条有效对用户、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接到反映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