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第七条有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重点是: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用户、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