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四川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有效
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订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三条
回到全文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