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已修改农药经营单位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