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统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实行工作责任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保守国家秘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