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统计管理条例/第三章 统计调查和统计登记第二十一条已修改禁止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禁止利用统计调查从事误导性的评价和咨询活动。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