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水土保持条例第三条有效市、县(市)、双阳区、九台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水土保持工作协调机制,将水土保持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