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废止

鼓励和支持乡(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兴办为农业服务的各类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增强为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功能。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