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防洪条例/第二章 建设与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划定城市防洪工程设施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应当依照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办理有关手续。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