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每年1月1日为本市健身越野跑活动日。

每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本市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市民健身免费开放。全民健身日所在周为本市全民健身主题活动周,市体育主管部门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总决赛。

市和区(市)县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围绕“运动成都”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广泛开展棋类、太极拳等各类全民健身活动。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