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体育条例第二十三条已废止举办或者承办体育竞赛的单位应当建立竞赛组织委员会,制定竞赛规程,设立安全保卫、卫生和竞赛监督委员会等机构,制定安全、卫生等应急预案。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