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第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五条
回到全文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