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长途客运车辆未按确定地点停靠的,由客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