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安全生产管理投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控体系。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