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宣传和舆论监督,督促排污单位减少污染物排放,增强全社会保护环境的意识。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