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六章 无障碍环境第三十五条有效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应当逐步配置运营无障碍车辆;公共交通运营车辆应当逐步配备字幕报站和语音报站系统,并保持正常运行。公共停车场应当按规定在方便位置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供残疾人免费停放车辆。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