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第八条已废止民营科技企业依法享有劳动用工权、工资分配权、职工奖惩权、机构设置权、产品经营权、产品定价权等权利。民营科技企业应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健全财务制度,履行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如实上报统计报表等各项义务。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