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必须纳入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