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有效建设工程未达到规划设计要求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并对建设单位和个人处以上述未达到规划设计要求部分的工程造价2倍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报送,并处以完成该档案资料图纸费用2倍的罚款。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