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未取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不得予以设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为其施工、拨款、供水、供电。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