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本条例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村镇建设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