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地处洪涝、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的村镇,在村镇规划中应尽量避开或制定防灾措施。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