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村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第二十七条有效建设项目施工中,不得妨碍交通、工农业生产,不得污染环境,不得破坏村镇公用设施、矿产资源和文物古迹。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