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章 港口、渡口与航道第二十一条未知(-1)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通航水域内挖砂、取石、堆存材料、设置永久性固定设施。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