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民献血条例/第四章 供血与用血第二十七条未知(-1)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执行输血技术规范,遵循合理、科学的原则,推行按血液成份输血,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医疗机构应当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对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