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民献血条例/第四章 供血与用血第二十八条未知(-1)医疗机构应当制定本单位临床用血计划,并定期向血站申报。医疗机构必须认真核验血袋包装、血站名称、献血者姓名、血型、血液品种、采血日期、有效期、血袋编号等,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的血液或者成份血拒领拒收。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