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防雷减灾办法/第三章 防雷工程第十二条已废止防雷装置建设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防雷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