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已修改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倍以上二倍以下。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5月16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