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已废止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非经法定程序擅自改变城市教育用地用途的,由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规划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