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义务教育条例/第三章 学校第二十八条已废止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教育、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交通运输、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食品、交通等安全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7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