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义务教育条例/第三章 学校第二十五条已废止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区域、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