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义务教育条例/第三章 学校第十八条已废止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城市总体规划,结合人口密度与人口分布、学龄人口数量发展趋势,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为原则,合理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小学设置规划。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7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