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已废止在重点管理区开设犬类交易市场的,应当申请市畜牧兽医部门对其动物防疫条件进行审核,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合格后报市公安机关批准。获准的单位和个人,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一般管理区开设犬类交易市场的,依照上述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