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已废止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的,由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出租;符合出租条件但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的,由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