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屋租赁第四十四条已废止房屋出租或转租,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价格、用途、期限、房屋修缮责任、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转租约定、违约责任等条款,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应当符合原租赁合同的约定并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