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地产抵押第四十一条已废止处分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设定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在从处分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当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税款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不缴纳的,不得处分所得价款。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