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发言和表决第三十八条已修改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