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询问和质询第三十一条已修改质询案应当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并由提案人签署。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