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修改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议案的报告和说明时,可以全体会议进行审议,也可以分组进行审议。

每次常委会会议分组名单由常委会办事机构拟订,报秘书长审定,并在每年人代会后对编组名单进行调整。分组会议召集人由常委会办事机构提出建议名单,主任会议确定。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