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已废止经纪人从事经纪活动的,应当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从事金融、保险、证券、期货、房地产等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特殊行业经纪业务的,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经纪资格证书。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3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