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已废止租赁柜台、场地从事经营或者以柜台、场地联营的,应当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3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