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九章 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第五十条有效研究室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的调查研究与宣传;(二)负责常务委员会有关报告、文件等文稿的起草;(三)组织和承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以及其他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四)编辑和发行刊物,收集和整理有关资料;(五)需由研究室承办的其他事项。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