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八条已废止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设置总会计师。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