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第七章 战备执勤和维护社会治安第三十条未知(-1)动用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战备执勤和维护社会治安,其批准权限和程序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所需费用实行谁决定动用由谁负担的原则。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