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燃气生产、销售企业选用的燃气贮罐、气瓶和调压器应当符合规定的标准,并按照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定期检修和更新。

燃气运输应当执行危险品运输的规定。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