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燃气生产、销售企业和燃气供气站点不得向无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书、无供气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用于销售的燃气。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