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三章 任免程序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其代表资格被原选举单位罢免的,所担任的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职务相应撤销,由市人大常委会公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迁出或者调出本市的,其市人大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所担任的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专门委员会职务也相应终止,由市人大常委会公告。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