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第二章 管理与监督第九条有效省资源综合利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和公布实行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项目目录。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