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第三章 开发、回收与再生利用第二十条有效废物排放单位和废物利用单位应当开发和采用资源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